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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商品房卖卖合同补充协议。

    因为怕万一到时候签完了合同,银行贷款却批不下来,而我却凑不齐全部楼款。开发商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把定金与首期楼款全部退还”,但这个只是口头承诺没有保证。 问题:1.可不可以在补充协议里面补充一条:“如果银行贷款批不下来,开发商必须退还予客户定金与首期楼款”之类的协议,以保护买方利益安全? 2.现在的开发商接不接受这种协议? 3.买卖合同里可不可以补充这种协议? 北京市

    定金 商品房 贷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zhdizzy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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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安聊海阔 丨Lv 2
    这个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切不可信的;合同作为最常见的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受合同条款约束。合同尊重当时人意思自治原则,所以你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在其开发商提供的销售合同上备注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来完善自身意思表示的全面真实性。但如果一旦签订,双方就都具有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你作为买方签订合同后,如办理了贷款即是你与银行另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作为债权人已经全额支付房款金额给开发商;如办理不了贷款,你如没有在合同中明文约定相关条款阻却合同效力,该合同仍然自签订生效。基于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特别是定金法则是你必须承受的;补充协议完全没问题,个人建议你约定条款都写在纸面上,便于维权和一旦纠纷后便于举证。
    +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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