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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咨询

    与丈夫婚前同居期间2人出资购房(他多我出得少),属按揭房,结婚后一直由丈夫还贷,但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婚前也未作财产公证,现在要离婚,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可以分得一半吗?可是到现在为止,贷款还没还完呢,以前我出的钱是应该算做他借我的钱,如数还给我吗?还是如何分配房子的财产呢?如果算他借我的钱,一直也没有借条,婚后收入一同使用一同还款,也没办法算清借款的数额呀? 我的问题应该是普遍存在的吧?可是我在普法知识里没有找到相同的案例,所以特此咨询,望各位律师帮忙回复一下,多谢多谢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房产公证 共同财产 举报

    提问者:饭团翻土

    发布于2013-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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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米开朗基罗1988 丨Lv 0
    第一。先找到你当时出钱的证据第二。只要结婚之后的月供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他花钱付月供你同样也花钱在家庭生活方面)第三。要是算他借你的钱,还得有利息。第四。他要是个男人就别欺负女人,应该主动给与女方补偿。
    +1 2013-08-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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