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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转让合同疑问

    我于08年5月17日与买方签订一份《委托代理房屋转让经济合同》,合同写明了甲方(我)、乙方(受让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丙方(经济方)的公司名称,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转让房屋的交易方式、时间等。但在合同里只有甲、乙两方签了字,丙方并未签字或盖章。另乙方也已将该合同中约定的2万元定金交予我,我也写了收条给乙方。现在想问该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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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多睡三五分钟

    发布于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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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ianpenger 丨Lv 3
    首先,若买你房子的人本身就是中介,那首先你应该放心,因为至少都比较懂,比较专业,不用担心因为比你懂的多而签了对你不利的。因为毕竟他也是真心诚意买你房子的。肯定希望大家办的愉快。合同中提到的第一笔房款,时间上来看2个月,相对长了点,不过毕竟是付一大半,可以理解。还有他的尾款是贷款还是现金支付。若是贷款的话就应该收到首付的时候过户。若是现金的话,你也不用怕,之前可以去过户,产权证从送进去到出来,是有一定时间的,出来当天,你可以叫他开个支票,你到银行核对后再同意出件,就没有风险了。出件也是必须你本人到场的。关键,你要看还有种情况,是真的买房,还是中介想收购你房子,再以高价卖给客户。所以,你可看看自己卖的房价低于市场价吗?还有,他是否提到会做公正,若要和你做公正的话,那肯定就是吃你房子赚差价了。你签的这个合同,最好立马再签房产局的买卖契约,更有法律效率。你可提出来,现在就可以签。过户的时候用,交给房产局的。
    +10 2007-07-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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