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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交了定金现在不想要房了,看定单内容觉得不公平

    以下是我签的认购住宅定单:1、本表一式三联开发商留存二联,定房登记人留存一联。2、买受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3、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签定合同,定金不予退还。4、在签定定房单后三日内到售楼部签定购房合同并交付购房款,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逾期者开发商有权另行处理该套房屋。注:一次性付款在签定合同当日付清房款;分期付款在签定合同之日付总房款的50%;签定合同三月内付足房款的80%,2012年8月30日前付清余款。按揭付款在签定合同之日付清首付款,贷款比例和年限、利率以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最后批准为准。5、买受人于2013年2月15日以前签定合同并办理按揭否则定单作废。这就是我签定的认购住宅定单,现在由于工作原因,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我想问的是这个协议是不是有失公平啊,全部都是开发商的好处,我什么都木有,如果我要求退还定金,可行吗?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认购 购房 定金 举报

    提问者:冰原香子

    发布于2013-08-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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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yy2036888 丨Lv 2
    你交了钱就意味着对定单的内容接受了,是你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法理来说,你的钱要不回来了, 协商吧,能要多少算多少!!!
    +1 2013-08-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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