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和卖房人签了买卖合同后,才知道房屋产权证早被卖房者在银行抵押贷款了,不知合同是否有效?$https://m.fang.com/ask/ask_516717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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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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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Milt
丨Lv 0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就是说如果您现在已确定其房产抵押给银行了,那么银行就属于有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第三人,您这2.5万不能交,原房东隐瞒银行贷款的事实和您签署购房合同的作法很不妥当,您得马上和原房东和您签一个补充协议,说清楚什么时候交房、什么时候去银行还款。如果原房东拿完了购房款还不去银行结清贷款的话,你们就过不了户,您会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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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TA1998
丨Lv 4
合同是有效的,但可以要求卖房者退款,因为对方采用的是欺骗手段,没有向你告知实际情况。不退,只能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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