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关于2018年7月25日前已网签

    户籍在A市,购买了B市的房,在广州缴的公积金,根据以下第一条不满足提取条件,但是在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网签,有入税证明原件,根据以下第二条又可以提取,所以这种情况可以提取么?盼复,谢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问:缴存人2018年7月25日前在广州以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 北京市

    首付款 购房 认购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9241170898

    发布于2019-03-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482942397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依据您的描述,若您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办理材料请参考: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
    +1 2019-04-0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