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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问:在业主未接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通过转让合同直接更名为买房人?

    同卖方到开发商售房部去问售楼小姐,他们说只要把合同和我们重新签过,当场把卖方原来签的合同作废就可以了,然后我们把购房款给卖方,卖方在把相关的发票给我们,这样不产生其他费用,该房是购买了1年多,但业主未接房,也未办理产权的房屋,但我们自己在房屋交易所的网站上查询此房是绿色(产权登记)的标志,但买方并没有产权呀,办理案件的查询上所显示,此房但是的业务类型为:分割(不含共有人分割),申请人是开发商,不是房主,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判断此房屋的属性呢?能通过合同转让的方式买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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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在城南

    发布于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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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风分不息 丨Lv 4
    你好! 不可以
    +1 2007-06-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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