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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超时未办下来能获得赔尝吗?

    房产证应该在交房之日起180个工作日之内办好的,但开发商迟迟没给我办房产证,请问我怎么索赔?购房合同上写: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出卖人按已付房价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房子是2007年2月份拿到的,产权证应该在2007年8月拿的!但是一直没拿到,后来拿到了看到证上写的登记时间为2008年1月!但房产商说是政府原因才晚拿到,他们不赔偿!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我如果去法院告房产商,我能获得赔尝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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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神马和浮云的故事

    发布于2008-03-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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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喜欢夏天的味道 丨Lv 0
    这要看买房者和房产商有没有定没定这方面的合同咯,有的话房产商不陪就上法院告他
    +1 2008-03-25 举报
  • babylcat19 丨Lv 3
    你这样的情况很多。有些几年都办理不下来。根据合同上的约定KFS已经违约了可以起诉
    +1 2008-03-25 举报
  • 罗马不是天堂 丨Lv 0
    我是长期涉及此类民事案件的,听听我的意见吧。光以你们的合同约定和时间来看,开发商确实已经违约,你理应找他们赔偿,如他们不按合同约定赔偿,你可以起诉法院。但是,打官司是和麻烦的,耗时间不说,你也要花钱,我们的目的是房产证,既然已经办下来了,也不必起诉了,省得麻烦,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开发商也不能决定时间的,被房产局延误了还是有可能的。
    +1 2008-03-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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