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签了合同后最迟多久交清余款
我写的有点详细,也有点多,跪求各位帮忙看看。谢谢了。——————————————————————————————————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是给了四成房款 ,意思就是还剩下六成 。我那个买卖合同约定:60天内叫清余款,或者60天内办理按揭。 如果推迟了就会有违约金这些。(违约金每日按余款的万分之一计算)我现在的问题是已经超过了60天,我现在有钱可以交清的,我也不急着办按揭。合同里面说,超过60天后开发商有权终止合同。他如果要求和我终止合同,一般会书面通知我,但是他现在也不通知我,合同上面的 交房时间是12年12月31日 ,说白了房子现在还没有建好, 我们那开发商建房子特慢,我在这之前交清全款 应该没问题吧,这期间需要交余款那六成的违约金不?开发商要是终止合同,我就同意,去别的楼盘重新买一套。 我现在就是烦着呢,我算了一下:其实违约金和银行的存款利息差不多,意思就是说,我先自己存着那六成余款,用存款利息交违约金, 要是开发商不要违约金岂不更好。你们说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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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随缘天空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