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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按揭办理时首付比买房的时候提高了,这个责任谁承担。

    很纳闷啊,买房的时候首付是百分之三十,要办理按揭的时候要求首付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这个责任该谁负?按照契约精神,开发商就该按合同办事,合同已经签订就有法律效力,为什么首付一涨价,就把风险转嫁给购买者,让购房者当这个冤大头?预售是为了开发商资金回笼,辛辛苦苦攒够了首付,又涨百分之十!能不能以合同为依据约束开发商补上差价呢? 北京市

    房价 按揭贷款 购房 房屋预售

    提问者:装法装飞机

    发布于2011-1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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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永盛通讯 丨Lv 3
    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建委下发的,不可能变更价格,只有一个问题就是你们的另一份合同还没到建委,因为建委看到合同才能下发房本,你可以拒绝,上法院,你有很大的胜算把握,不过你要仔细看合同。
    +10 2011-11-30
  • 老二的幸福 丨Lv 0
    能。既然合同已经签订就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就该按合同办事。
    +10 2011-11-30
  • 东邪西都 丨Lv 0
    开发商是委托代办公司到银行去办理按揭贷款,一切是以银行规定为标准,即使是开发商也没有商量的余地,开发商要求不了银行只能要求你了。。你不要去想按照合同去让开发商拿钱,换句话说,最差的开发商把房子给你退了在卖给别人也都是一样的。。(正常来说一套按揭首付最低应该是30%,二套是60%,但是也不是固定的,银行是根据你的收入,月还款能力,贷款年限,来决定你的贷款额 正常比例,你的收入最少是你月还款的2倍,然后看你的贷款资质,就是你单位的好与坏,很可能你不具备以上的任意的一点,只能提高首付价低贷款额度,那样你的贷款会顺利一些,不至于到达两难的地步).....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在问.....
    +10 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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