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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权证书的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卖方)XXX乙方(买方)XXX经双方协商一致建立如下协议:甲方有私建砖墙铁皮项房屋一间,面积为XX平方米,以现有价格人民币XXX元卖给乙方使用,使用权(房产权)永归乙方所有。乙方在使用期间进行加建,由乙方全权安排使用。如今后政府征收,补尝金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分享补尝金。提问:如现实不是政府征收,而是开发商征收,乙方能否依然行使合约中补尝权。而甲方有没有以此为理由与乙方相争补尝?(没有房产权的私建房屋)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房屋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zheyangzia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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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一半是记忆 丨Lv 3
    开发商征收,属于商业开发,如果乙方不同意其无权征收。所以根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屋不存在时,该房屋的拆迁利益就应该归乙方。
    +11 2012-02-26 举报
  • HANRONG239 丨Lv 0
    合约中的使用权(房产权)归乙方所有。没有写明所有权,房产权与所有权两者是同一含义吗?
    +1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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