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借钱给开发商,签协议1年,如果无法偿还可用其中一个门面抵账,2014年因开发商无钱还债,我们就用借款低帐买了那个门面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并进行了网签,在房管局办理了预告登记证,2017年房屋已经竣工,但因消防验收没做,一直不能办理不动产证,2019年突然接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通知,说该楼盘开发企业申请破产,要求我们债权申报,因为不懂法律我们就把来龙去脉和他们讲了,后来他们发了一个方案,把我家这个认成普通债权,其他买房户都是消费者购房债权,现在又说要召开表决大会,说是进行重整,请问我们家这个情况怎么办?
2013年借钱给开发商,签协议1年,如果无法偿还可用其中一个门面抵账,2014年因开发商无钱还债,我们就用借款低帐买了那个门面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并进行了网签,在房管局办理了预告登记证,2017年房屋已经竣工,但因消防验收没做,一直不能办理不动产证,2019年突然接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通知,说该楼盘开发企业申请破产,要求我们债权申报,因为不懂法律我们就把来龙去脉和他们讲了,后来他们发了一个方案,把我家这个认成普通债权,其他买房户都是消费者购房债权,现在又说要召开表决大会,说是进行重整,请问我们家这个情况怎么办?我们这个以债抵房款的不应改也是购房债权吗?我们都全款付了,是不是就在破产财务之外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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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enghe2
发布于2020-05-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