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们2008年九月签订了一套4室2厅1卫的住房合同(现房),合同支付为按揭,入住时间2009年。$https://m.fang.com/ask/ask_431331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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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08年九月签订了一套4室2厅1卫的住房合同(现房),合同支付为按揭,入住时间2009年。
购房合同面积为121个平方,交房日期2009年,2011年12月开发商说丈量面积为144个平方,开发商说按揭不能办理了,要求我们交付余款,如不交停水停电并提出两种方案要我们选择,1、补23个平方的房款,2、封掉我们一间房子。请问你们我们该怎么求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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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_uer
发布于2012-02-2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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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yifei
丨Lv 4
那你就拿着合同去找律师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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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503245679
丨Lv 2
。他们不可能封你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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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团翻土
丨Lv 3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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