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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纠纷,请大家帮忙解答

    我在天津塘沽的一处房产通过甲介绍与乙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总价当时(2008年)83W,定金2W. 乙付订金(现金)给我国内代理人后,代理人给乙打了收条.剩余款我相继在国内朋友的帐户收到.2010年买方要求要过户的时候我们去了房产局我才发现购买人变成了甲(就是介绍人)而不是合同上的买方. 随后合同上的购买人给我写了转让书,说明他交了定金以后因为资金不到位不能买了就转让给甲了,我后来才明白甲是开房屋中介所的. 再查证后面的款项都是甲打款到我朋友帐户的,朋友帐户收到的是甲的钱,乙并没有付给我房款. 可是现在我才知道收房的清单上写的是乙(合同购房人),现甲已经把房子租给了别人. 我现在能追究乙的责任把房子要回来吗. 请大家帮忙分析,并请帮忙介绍有关人士或律师.谢谢!! 北京市

    房价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定金 举报

    提问者:lhrrr

    发布于2012-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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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如同怀念 丨Lv 3
    具体要看当时合同的签署上面问题啦 如果没有 您就不能追究乙方的责任
    +1 2012-01-14 举报
  • 江山好的很 丨Lv 0
    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的 向你这种情况就等于被中介给收购了 只是不是以中介的名义而已 你可以看下当时签的合同有没有制约条款 其实尽然当时你打算这个价卖了 谁买都是一样的 到你手里的钱没错就可以了 你如果感到被欺骗了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1 2012-01-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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