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婚前购买的期房,请教有关该房产分割问题。
现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一人按揭购买的期房,到结婚三个月后才能办理产权证,但到要离婚时也未办理,法院是以商品房合同签定日期为准还是以产权证?法院会判男女双方平分该房产?有一种说话是,因产权未办,法院会判这房子共同居住,到男方去办理产权后,女方再起诉分房,有这种可能性吗?事实上,签订购房合同银行发放贷款以后,与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已完成了,只是这期房要到交房后的365个工作日才能办理产权,房子真是太特殊了,这房子女方未出一分钱,若分走一半,那又如何保护原购房人的财产?另外,房产增值是怎么计算的?从结婚算起,是整个房产增值按比例分?还是以共同还贷额按增值的比例均分(如结婚以来房子涨价50%,结婚后按揭还款10万,那增值是10W×50%)?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购房
房产分割
产权
举报
提问者:蓝梦可乐
发布于2012-03-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