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家不能贷款算不算违约?
律师,您好!我在4月份出售了房屋,但是由于买家不能提供银行要求的收入证明和3个月以上的银行流水账,而不能贷款,(4月份银行还不需要提供3个月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因此买家以为可以贷款)。如果买家以因政策变动不能贷款为由,算不算违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比率,是不是一般按照总交易价的20%?是不是除了违约金外还要赔偿房价下跌引起的损失? 补充:我们的合同中是这样约定的:交易以更名方式进行,但不能更名时按照二手房交易,且交易金额不变。 由于当初买家强烈请求更名,且中介说可以更名(当初是预售合同,现已办好产证),虽然我是到手价,更名和二手房价格上没有区别,但买家可以节省一笔税金,所以就答应了。 这个合同有法律效果吗?能够诉讼吗? 对方已经付给我50万的首期款,用于还清房子贷款,因此我也没有钱,如果合同解除的话是否要马上退给对方?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违约金
房屋预售
收入证明
举报
提问者:norma2002
发布于2012-01-3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