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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归属(来自重庆农转非小区)

    2003年征地农转非后,2007年父母因家庭困难急需用钱.不得以将老房只签了个协议就卖与别人,该房产产权人为外公,父母为共有人,外公有子女3人,当时外公已经去世.父母未通知其他两位继承人.买房人拿着写有外公跟父母名字的产权证两本跟写有父亲名字的集体土地证没通过我父母就声称过户了.经查房管局为原户名。国土局为原户名,我们只看见他持集体土地证复印件。因为他们是外镇人,所奇怪怎么可以办理集体土地证.房子当时没公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并不知情老家房子已经划为规划区,现在老家房子在拆迁了,请问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集体土地 购房 拆迁补偿 举报

    提问者:skywindx

    发布于2012-0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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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随缘天空 丨Lv 6
    你们要违约的话应返还对方房款及利息以及适当的经济补偿,建议请律师代理.
    +1 2012-02-27 举报
  • 紫蝴蝶的梦想 丨Lv 1
    你们要违约的话应返还对方房款及利息以及适当的经济补偿。
    +1 2012-02-27 举报
  • Xsmile 丨Lv 2
    你们要违约的话应返还对方房款及利息以及适当的经济补偿,建议请律师代理
    +1 2012-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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