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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朋友们.

    我今年4月份在江苏靠近昆山的花桥那里订了1套门面房,总价是57万,我是全付了,可是当时他们还没有预售证,所以只是签了个合同,说过几月预售证就会下来,可现在还没下来,刚开始打撞,说上面还没批下来,我说要退掉,现在那经纪人说可以退,但叫我先拿一半的钱,说是要一下退全部金额是要3个老板签字的,拿一半就不用,当时就可以拿,还说公司不可以转帐给私人,所以只能拿现金,请问一下朋友们是这样的吗,能有其它办法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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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世嘉ii

    发布于20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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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就是爱上猪999 丨Lv 4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开发商是明显的违规,你可向当地建设局或消协投诉此事。该公司如为三人合伙开办,法人代表只有一人,只需一人签字即可。
    +1 2007-06-07 举报
  • dragonzhaozhao 丨Lv 3
    你好!开发商有时是用银行的钱或者客户的钱来进行周转。开发商说的只是借口,公司的钱可以打到个人账户上,你将发票退给他就是了。开发商延期属于违约,应向你支付违约金。你可以找法院进行起诉,你会胜诉的。
    +1 2007-06-07 举报
  • lovelytomorrow 丨Lv 3
    首先严格上来说,该开发商的项目建造超过主体工程的2/3后,必须先向房管部门申请,并通过核发了“江苏省XX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有资格进行商品房预售,并且应该建预售证挂在售楼部的大厅内。但是不少开发商为了追求市场宣传,资金周转等等,往往在楼盘未起好2/3,甚至是才刚打地基时,就进行楼花预售,内部认购等变向销售手段,而业主也想提前占个好楼层、单元,贪便宜抢先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了认购。你的情况就属于此。现在,首先看看你们但是合同上签订的是什么内容?是否有约定相应违约责任?如果列明,你可以合法的要求他们退回房款,必要时追究其违约金及责任。至于他们所说的一次只能退一半,3个老板签名方有效的话,我觉得完全是托词罢了,不用理会。必要时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一定要小心,购置新房时莫要被某些不良开发商抓住市民想买怕没的心态,从中签订霸王条款。买房是重要,但毕竟是涉及几十万的产物,一定要在充分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况下才认购。
    +1 2007-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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