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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补充协议是否可以补充把房产赠与孩子

    你好!我想咨,我和丈夫在今年2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上财产处理:电脑,我随身的物品归我,家用电器,家具归男方.无任何债务,债权纠纷,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其他无争议.婚后购买的一处房产,没有进行财产处理,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只是口头协议赠与孩子.现在我们双方都想写一份补充协议,写上房产赠与孩子.不知是否可以.如可以,我们双方写一份签上名就可以吗?还需要到民政局去吗?还需要公正吗? 北京市

    共同财产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家具 举报

    提问者:jxlgy197

    发布于2012-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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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byyw 丨Lv 4
    去房管局办个赠予手续,再去公证处做个公证。
    +11 2012-02-19 举报
  • lemontree20 丨Lv 2
    一定要去做个公证的,以免以后发生纠纷。
    +11 2012-02-19 举报
  • lucy_kaka 丨Lv 4
    先去做个公证,再去办赠予!
    +10 2012-02-19 举报
  • 小小生活网 丨Lv 2
    必须公证的 然后在去办赠与
    +10 2012-02-19 举报
  • xineryue 丨Lv 3
    签好了先公证再到房管局做赠与手续
    +10 2012-0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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