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土地性质为划拨交易时的问题,急盼答案!!
我在青岛,最近定了一套房子,是房改房,房地产权证上标明是私房,住宅性质, 土地使用情况一栏是:国有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时间一栏:空白,下面土地使用面积好像是整栋楼房的,没有分割,土地建成年代1988年,产权证发放日期是2007年9月份,有国土资源局和房产局一块的一个印章,,后面备注是以成本价购买, 请问现在在进行买卖时,我需要交哪些税和费用?另外,我是青岛的,想知道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不是很多,是不是交了出让金以后,就能变成商品房性质了,改成出让以后,在以后的拆迁中是不是能和商品房一样获得补偿,如果仍然性质为划拨是不是以后在拆迁时会损失很多。。。 急切盼答案,因为要交第二笔房款了,定的时候太急促很多方面没搞清楚,非常非常感谢! 北京市
更多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国有土地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表派派表
发布于2012-02-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