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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出售的问题

    我和前妻于2005年以按揭方式买下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当时尚未结婚),但绝大部分款项是我付的。我们在2006年结婚,2007年因女方外遇协议离婚,协议规定此商品房归我所有,但要付给女方之前提供的一些款项(部分装修款,家具家电费用,一段时间的按揭费用)共计11万元(目前还未付清)。目前我独自一人承担此商品房的按揭还贷,因还未还清按揭款,产权证上还在银行且是两个人名字。现在我已再婚,想出售此商品房,在过户时是否不需要前妻的签字?谢谢热心的朋友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还款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月跳跳

    发布于2012-0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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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wddLJXURRppbFlIy 丨Lv 2
    过户的时候肯定要你前妻到场的 除非是她做个公证 让你全权负责这个房子反正是必须要你前妻的证明的
    +1 2012-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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