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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纠纷问题
我婆婆家原来是租赁公房、户籍人员是我婆婆、小叔子还有我女儿三个人,动迁后在安置协议书上写明我的婆婆是新产权人,小叔和我女儿都是同住人。现在我女儿因为有其他原因户口迁出了。现在产权证只有我婆婆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女儿有三分之一的产权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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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寒流飘过海
发布于2012-01-10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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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大叔
丨Lv 4
一般来说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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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虫冲浪
丨Lv 0
没有产权。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那房子就是谁的。如果你不同意,本可以在房子上写三个人的名字的。中间肯定是你们签过书面协议,同意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这个不太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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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好进出口
丨Lv 0
产权是没有了,但如果现在要把房子卖掉的话,可以有权分到一部分房款,具体的要看当时的安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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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es
丨Lv 4
如果您们当时协议上有写的话应该有3分之一的产权,按照您们当时的协议来办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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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狼他爹
丨Lv 0
严格的说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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