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2008年9月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七条的第3、其他方式(银行按揭或其他)

    2010年3月9日前交付购房款首期(含定金),并办理按揭。请问现在已竣工验收,可交付使用。按揭款于2010年3月24日拔款的,现开发商追究3月9日至3月24日期间按揭款的逾期利息,合理吗?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验房 定金 举报

    提问者:小島妹兒

    发布于2012-03-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江南山庄 丨Lv 4
    超过规定的日期就算是逾期了
    +1 2012-03-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