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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面积差异求助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安徽巢湖买了一套商品房,是多层顶楼带跃层,原合同预测面积为:基础层平米,阁楼面积为平米。先来函要交房,来函通知实测面积为:基础层平米,阁楼面积平米,需要补交万多的房款。(我的阁楼是部分带斜顶的)以下是我商品房期房买卖合同关于面积差异部分的摘要。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壹种方式进行处理:1. 双方自行约定:(1) 根据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2) / (3) / (4) /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请问律师以下几个问题:1、 该部分合同是否有误导之嫌,我可否因为超过3%而与开放商交涉?2、 超面积的部分中得合同约定面积,是否应该区分基础层和跃层,还是房屋的总面积?(开放商统计尾款时是分开的)3、 如果可以跟开放商交涉,需要把握哪些点? 补充:比较奇怪,不知为何发布后面积参数全没了,现在重新补充下:原合同预测面积为:基础层平米,阁楼面积为平米。先来函要交房,来函通知实测面积为:基础层平米,阁楼面积平米,需要补交万多的房款。(我的阁楼是部分带斜顶的)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产权登记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捕鱼达人

    发布于2012-03-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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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wly_402 丨Lv 4
    1、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误差范围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则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确定商品房计税销售收入,如果重新约定总价款,则需要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总价款确定商品房计税销售收入。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冲减当期计税销售收入,但支付的违约金不能冲减计税销售收入。 2、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房地产企业有可能支付客户退房的房价款利息以及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还有可能双倍返还客户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支付给客户退房款可以冲减其当期计税销售收入,支付给客户的利息相当于占用客户资金支付的资金使用费,不能冲减计税销售收入,自行承担的房价款既有赔偿的性质也带有一定捐赠的性质,房地产企业可以不做纳税处理,仍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确定计税销售收入。双倍返还客户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房地产企业可以冲减其当期计税销售收入。
    +1 2012-03-26 举报
  • zhcpkgpxrv 丨Lv 2
    面积大小误差不能在真实面积大3%可以等于,要不合同可以无效。
    +1 2012-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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