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我名下的房子,让我父母有永久居住权,该怎么办?公证有效吗?
我结婚前,爸妈买了新房子,考虑到反正只有我一个小孩,省的以后有遗产税、过户之类比较烦,所以房子干脆就直接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现在想做个公证什么的,表明这个房子是让我爸妈永久居住的,并且他们是继我之后对这房子拥有第一所有权的人,这个如果要做个公证的话,应该在公证上怎么写,要注意哪些方面啊?本来是没想那么多的,可我这边结婚后,我们的婚房是老公家结婚前买的,写了他父母的名字,刚刚他父母又买了个小户型,用老公的名字贷的款,又加上了他父母的名字,说是为了让他父母感觉有保障一点。所以我觉得,我觉得我也应该弄个什么公证的,让我父母有保障一点。我父母用一辈子的积蓄就买了这么一套房子,还写的我的名字,事实上他们名下什么房产都没有,我想给他们一些保障,弄个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我想公证的内容大概为,我父母对那房子拥有永久居住权,并且就此套房子,在继承问题上,把他们列为第一继承人,然后再是其他人。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婚前领的产权证,那我去办公证应该我自己和我父母去就可以了吧,虽然是婚前的,但做这个公证,还是不太想让老公知道,免得有什么想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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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whanwff
发布于2012-03-0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