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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条规 和房屋买卖违约赔偿责任 问题?

    本人2010年8月1日出售一套21万元的期房 开盘日期为2010年8月26日 当时买主交了1万元定金并签订了一份订房协议和余款开盘付清协议 两个协议都是一份在买家手里 在开盘前7天的时候因为本人急用钱就和买家协商先付12万买家同意并视为借款附带2千元利息 开盘时在补清剩余的钱 但开盘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剩余的钱还是没付清 买家也不承认当时签了开盘一次性付清的协议当然那协议只有他手里有他们也不肯出示协议 既然他没有诚意买房子我不想把房子买给他了这样算不算违约?如果违约最多赔付买家多少钱?在买卖合同法中有没有明确付款时间期限?算不算他没按时间付钱?答案满意追加分数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期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yyynini

    发布于2012-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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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mile小羽 丨Lv 1
    您讲述的并不是很清楚。我认为主动权还是掌握在您这边。1、房产证下证的名字是你的2、如果您不配合,买房是无法完成过户的。也就是说房子还是你的3、钱在你的手里 房子名字也是你的 即便他住着房子 着急的应该是他4、只要你不做出违反合同的事项就可以了 不会违约
    +1 2012-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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