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房房屋买卖违约法律咨询
我7月份在网上发表我要卖房子的消息,后一中介公司员工打电话说她有一个客户要看看我的房子,我同意了,客户在看了房子之后比较满意,于是我、客户及中介公司签了一份房屋购买合同,我也收取了买方1万元的定金。合约规定由卖方付一个点也就是五千多元给中介,买方付两个点也就是一万一千多元给中介(这些钱在签订合同时还没有付给中介方),卖方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中介由中介办理相关房屋过户手续。一天后,买方突然说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他单方面毁约,卖方收取的一万元定金不退,但是中介要求违约方也就是买方支付一万六千多元也就是三个点的中介费,(因为买房是违约方,所以原本由卖方支付的一个点的中介费也由买方支付),买方不服,并且中介现在扣押了卖方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归还给我了,中介的意思是卖方 不给钱,不把费用交清,他就不能把证书还给买方,这样就造成了卖方的损失,使我不能继续我的房屋买卖。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要回我的证书?中介到底有没有权利扣我的证书?这个一万六千多元的中介费到底应该怎样支付?买方要支付这么多钱吗?原本由我也就是卖方支付的那一个点也就是五千多元的钱应该由谁付?如果我想起诉中介,要求其归还我的两证,并赔偿我因为他的扣押而造成的损失,这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胜算?我要走什么程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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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whd2000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