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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经济使用房屋二手买卖

    我看了一套二手房,属于经济使用房屋,但是还没有办产权证,并且房主要求我付全款,本想让房主到该房的开发商处修改购房合同的姓名,并且连同其他与该房相关的手续都改成我的姓名,但是房主说开发商说不给改,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我与房主签订买卖和同然后到同志开发商就可以?还是需要其他手续? 这种情况应该签订什么样的购房合同才有效 根据国家的规定,买此类房屋是否放心,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在公正后有效吗?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房屋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fuminj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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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风★儿 丨Lv 0
    经济适用房子国家规定5年内不准买卖,您们的这个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 2012-02-26 举报
  • 花间酒同志 丨Lv 3
    建议你还是不要购买,不要图一时便宜而后悔终生,经济适用房购买时要有严格条件要求的,即使你买了,又不能更名的,房地局是不认可的。经济适用房现在查得很紧,你根本不可能办来手续,所以你签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就别提拔全款给人家了,你想后悔,那就购买
    +1 2012-02-26 举报
  • 梨园馆主 丨Lv 3
    不行的,你说的交更名,那是要开发商和房地局同意才可以,你们签合同去是没有用的。还有你买经济适用房的话你本身是要具备购房资格才可以的
    +1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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