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咨询: 房产的继承极其分割?
我现在的住房,是1986年工作单位分配给我的一套公房,住房面积50.3平方,我有三个孩子,在1994年房改时候,根据当时的房改政策,交付了1万3千元,买下了全产权,这住房成为私有房改房.可当时在我一儿子最终去办理手续时,只填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最终就在房产证上只有其一个人的名字,根据我现在的理解;是否此住房,现在只有他成为产权人唯一所有了?如果是这样,那今后必然会产生家庭矛盾.在我作为家父,心中很感担心的!我想,现在在我有生之年,如何在先处理好这问题?所以特向请教;如何将现在的产权证,回归于原来的我家父,那么,日后就可正常的,由我三孩子他们共同继承了.另外说明;当时94年房改时候,造成产证上面只有其一人的名字,并非是他有什么私心而为,确实那时候对于政策、法律等,概念很模糊,包刮我自己也想不到的,只要是家庭人员就是了.也不想到日后会有什么问题,说明我们当时的法律意识淡薄.不过现在问题还没有产生,子女及整个家庭人员都和睦相处,就是我自己在想;这问题的存在总之是不妥当,能够尽早处理好,为此;,给以法律指导.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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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7zoosun
发布于2012-02-2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