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出售经济适用房和已购公房都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按什么标准交纳?由谁交纳?$https://m.fang.com/ask/ask_404679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046799
共2个回答
-
-
-
zhuin56383899
丨Lv 4
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哈!
-
-
-
龙再飞
丨Lv 4
都要补交。经济适用房在住满5年后允许以市场价格出售,出售时按成交价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缴纳;出售已购公房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为:当年房改成本价×1%×建筑面积(2004年房改成本价为1560元/m2),由购房客户交纳;已经交易过一次并补足土地出让金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次交易无需再交纳土地出让金。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