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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承租人具有和业主一样的权利吗?业主能占用公用面积为私家花园吗?

    我的家人购买了一处门市,此门市临街,仅一层,左右两边各有一幢居民楼。左侧相邻的二楼住户将自家阳台改为通道,占用门市屋顶做为私家花园,在上面种花草,导致门市内漏水严重。与二楼住房商议对屋面进行修补,未能达成一致。现在准备到法院起诉,收集资料时发现以下情况:1.门市虽然仅一层,但房产本上“楼层”中填写的是:1/6,是否表示门市属于此幢房屋的第一层,与其上2至6楼共同称之为一幢?2.开发商竣工时没有把门市屋顶设计为花园、露台、通道、绿化带。也没有设计任何能直达楼顶的通道。(我家人的门市内没有到顶楼的楼梯。两侧用户房内也没有,现占用屋顶的二楼用户与屋顶之间的通道是私自修的)这种情况下,门市屋顶是否还属于此幢房屋全体业主共同享有?3.二楼用户没有房产证,他是公房承租人,那么,他能享受与业主(比如拥有房产证的我家人)同样的权利吗? 北京市

    业主 房屋 阳台 公用面积 举报

    提问者:sasakisang

    发布于2012-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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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苏又臻 丨Lv 2
    不可以占用公用面积为私人花园的
    +1 2012-03-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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