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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时,突然被告知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否则不给办理交房手续。

    可我的情况比较特殊,买卖预售商品房是在出台之前,而商品房竣工及交房时间是在出台之后,请问,这项费用也要收吗?如果要收,是向没尽到告知义务的开发商收,还是向所有业主收?请达人告之!不胜感激! 北京市

    房屋预售 商品房 业主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现实照进梦想

    发布于2012-0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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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白色多瑙河 丨Lv 0
    所有的商品房都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收上来也是用在你买的房屋维修方面。
    +11 2012-01-22 举报
  • 无言无语2010 丨Lv 4
    是要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都要交的
    +1 2012-01-22 举报
  • yxr6988 丨Lv 0
    可我的情况比较特殊,买卖预售商品房是在出台之前,而商品房竣工及交房时间是在出台之后,请问,这项费用也要收吗?如果要收,是向没尽到告知义务的开发商收,还是向所有业主收?请达人告之!不胜感激!
    +1 2012-01-22 举报
  • 财运追月 丨Lv 4
    这个支出是业主自己缴纳,理论上你所缴纳的钱还是你的,只不过你暂时用不上,就是拿他救命也不行。为什么出现这个“不合理”的费用呢,因为以前的法制制度不完善,很多老小区没有专项维修基金,在小区确实需要更新改造的时候经费困难,别人是不会出钱给你修房子的,就是**也不行,也出不起,在以前是能拖就拖。现在吸取了教训,因为小区住宅有他的特殊性,你不止是想你自己家负责任,还有邻里相牵连的责任,干脆大家一起按面积出钱存在房管局那,该用的时候有钱用,避免了以前的那种尴尬。
    +1 2012-01-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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