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中规划用途却是公寓,能告开发商违约吗$https://m.fang.com/ask/ask_399048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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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中规划用途却是公寓,能告开发商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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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我心灰翔
发布于2012-02-1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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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转换
丨Lv 0
根据有关规定,“公寓”可以在规划的住宅用地或商住两用土地上建设,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手续时按住宅办理;规划部门在对“公寓”进行规划审批时,在核发的审批文件中对“公寓”进行明确标注;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中必须对“公寓”标注准确;房管部门在“公寓”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必须明确为“公寓”,并在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一栏中,明确标注为“公寓”。因此,很难说开发商违约了。 如果当初开发商当初买房时明确表明房屋的性质是住宅(而不是公寓),则在能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的情形下,可以认定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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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娃娃面娃娃
丨Lv 4
预售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商品房购销合同才是有效合同,如果购销合同上写的是公寓,开发商就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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