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商品房预售合同(协议)签定后是否必须按合同(协议)执行$https://m.fang.com/ask/ask_397441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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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协议)签定后是否必须按合同(协议)执行
我于去年签定了一套商品房的"预售协议",因是明年才交房,而我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分期付款,已付40%款项,余款在协议上注明了是今年3月,6月,10月,及交房时分期付清.而现在快到3月第一次余款交付时了,该房屋还没有动工或刚开始动工.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或延迟交付这第一笔款,是否有法律规定交款按工程进度交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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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笑梦伊涟
发布于2012-03-11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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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1476946145
丨Lv 4
你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是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的,所以你只能按照合同走,但你可以看一下开发商手续,还没动工呢,那他们的预售许可应该没下来呢吧,如果那样的话,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如果手续都有的话,那你交钱也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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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d2000
丨Lv 2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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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yan329
丨Lv 4
法律上尊从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所以你必须按时付款,不然就是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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