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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面积差异处理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是选择按照套内面积填写但是合同第十三条之面积差异处理又选择每平方米合同建筑面积单价保持不变(单价币),本合同中如果建筑面积有增减的,房价款按建筑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在建筑面积不变,套内面积有误差的情况下本合同总价不变,双方互不找补。就是说按建筑面积算。我看到《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文释义》对于面积差异处理的解释为:“需要注意的是,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还是按建筑面积计算应以本合同第五条双方的约定为准。”那那么我的房子,建筑面积不变,套内面积有差异,到底应根据合同第十三条互不找补处理,还是根据《释义》的以合同第五条为准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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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忍者神龟龟2010

    发布于2012-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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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红花舵主 丨Lv 0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1 2012-03-13 举报
  • taiheguoyi 丨Lv 3
    谢谢解答,合同互相冲突,再加上相关部门的解释,更乱。合同第5条,以及相关部门的解释,应该是理解为以套内面积为准吧?但是合同13条又是以建筑面积为准两个相互冲突,是以哪一条约定为准哦?
    +1 2012-03-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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