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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买卖合同

    我家房准备出售,A说户口身份证在外地,要过段时间才能拿回来;1、A先把房子全款先给我们,过段时间再办理更名手续,这样可不可以;2、付全款后我们将产权证押给他,然后签合同做公证,过几个月再进行更名;3、我想问做公正也得有身份证明,如果我们和他父母签个合同证明一下这个过程行不行?就说是房屋合同在我收到全款之日起生效,房产归属于A,更名行为做为我的义务;这样行不行呢?请老师指点 北京市

    户口 购房合同 房屋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极品龙网

    发布于2012-0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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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cacm 丨Lv 4
    可以,流程是您陪同买房去公证处做个委托公证,比如说委托他父母做您的代理人,替您进行查档过户等相关的交易流程,这些东西公证处有范本,您去问过之后就知道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表明对方在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之前进行过户,逾期作废。防止对方长时间不过户对您以后买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其余的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把房产证给他以后的事他自己办就行了,当然前提是他先把钱给您。据我估计一般题这要求的都是想倒房子的,做完公证后他就有盖房子的处置权了可以高价卖给别人,当然这些跟您都没关系了,反正您的钱已经拿到了,这过程中也没什么麻烦和危险了。
    +1 2012-02-12 举报
  • chauwengsang 丨Lv 2
    先签买卖协议,公证签字前对方支付全款,确认收到全款再签字,公证要做全权委托公证,这样以后过户就不需要你们出面了,风险也规避掉了;另外被公证人不需要身份证件就可以,当然有复印件最好,记得地址和身份证件号就可以了。公证签字以后就把产权相关手续都给他,省得下次他过户还找你拿这个那个麻烦,过户他自己办理就可以了。
    +1 2012-0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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