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买房人不买了。急!请精通法律的人帮忙分析一下!
2008年5月卖方给高某,总价39万四千,当时高某付了14万定金,合同约定余款25万四千代产权证过户时一次性付清,由于一些原因,开发商2009年5月才交房,我们拿到钥匙后就将钥匙给了高某,他随即装修入住。而产权证于2011年4月底才办好,我们随即委托中介办理银行贷款过户手续,但是6月19日,高某打电话过来说他的公司关掉了,房子不买了,也买不起了,他想把房子转卖给别人,(现在房子市值60万)我当然不同意。合同约定:如果买房人期间不买的话,卖房人14万定金不退;如果卖房人不卖的话,那需要归还买房人14万定金,并且另外赔付买房人14万。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不退还14万,并且房子归我?高某已将房子装修,这又怎么算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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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iai840812
发布于2012-01-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