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表里的共有栏中有共有人的名字,那么这所房屋的产权就必须是两个人一人一半吗?
我现有一处商业店铺,是1997年购买的(公转私),当时是我一次性付给卖房人房钱,后因当时手头资金不够,找了个合作伙伴(原先是这个商店的职工),一起出钱进货,年底分红,在一起合作有10年左右(10年内,所有房屋维护都是我自己出钱维修和改造),现他提出撤出,我们分货,分钱,可是分完后,他又要求和我房产。原因是:在房屋登记表中的共有人栏里有他的名字,可是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是我和卖房人一起办理的),都是房产的工作人员填写,置于填写了什么,我们也不清楚(房证下来后房主是我的名字)。现在他要求和我分房产,这事情能成立吗?我有购买房屋的协议,还有证人。 北京市
更多
房屋登记
产权登记
房屋
共有房产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