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办理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净得合同成交价格(36万)

    根据合同,买方是否应该承担卖方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举报

    提问者:碧山天马

    发布于2012-03-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柠檬瓣2011 丨Lv 2
    根据房管局打出来的营业税是房东的名字,个税也是房东的名字,只有契税打出来是买方的名字!这些都可以协商!
    +1 2012-03-10 举报
  • zhfsgpp 丨Lv 2
    按照国家规定是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相应税费,但是要看你们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是怎么协商的,如果是各自承担自己的税费你就不用管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了,反之你就要承担所有税费了
    +1 2012-03-10 举报
  • zlxleo 丨Lv 2
    伊诚地产南延线二手房置业专家请问您是自己签订的合同还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根据我们公司签订的合同记录,一般是客户给,但是按照正规的办是房东给,但是我们这边在谈单的时候是之前房东就要求好了净收入,其它费用客户负责,这就要看您签订合同之前是怎么谈的了
    +1 2012-03-1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