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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资购买房屋的产权问题

    甲与乙(非直系亲属)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甲出资45%,乙出资55%,有甲乙署名的共同出资协议。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办理购房合同和产权证等的时候都只写了乙的名字,本来是用于投资的房屋,因为乙经济出现困难而由乙在甲的同意下暂时居住。现乙去世,乙的家人不承认当时的共同出资协议,以购房合同和产权证只有乙的名字为由不承认房屋为甲乙共有,而希望以归还借款的方式付当初甲出资额和同期银行利息,请问甲通过法律途径可否拿回45%的房屋产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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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土里刨师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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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零极限 丨Lv 4
    可以,如果协议是觉有法律效力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钱,并且还可以拿回房屋成长部分
    +1 2012-03-04 举报
  • 罗马不是天堂 丨Lv 0
    具体看协议当时的内容,如果产权描述非常清楚的话,就去告他,这个家人太不厚道了!!!!!!
    +1 2012-03-04 举报
  • 小二儿黑 丨Lv 4
    有协议不怕,去法院告他
    +1 2012-03-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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