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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时效问题

    您好,请问本人卖出二手房,除了签订格式化的购房合同外,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签订合同后90天内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视作违约。现在已经是第83天,买方才通知卖方去办理网签,银行同贷书也没办下来。基本确定是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去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1:请问这种情况,在等到90天过后是否算作买方违约?问题2:如果算作买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问题3:如果已办理网签,如何解除网签?问题4:合同中还约定了违约需支付赔偿金,这部分是否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才能让对方支付? 北京市

    购房 房屋管理局 过户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旅讯网

    发布于2019-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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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2392509077 丨Lv 1
    你好,算的。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的。
    +1 2019-07-02 举报
  • ask3311273295 丨Lv 1
    九十天期满,因为买方的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再看看合同约定逾期多少天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 2019-07-02 举报
  • 余海丽 丨Lv 3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
    +1 2019-07-02 举报
  • ask2548784488 丨Lv 1
    你好,需要起诉的
    +1 2019-07-02 举报
  • ask8379759095 丨Lv 2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1 2019-07-02 举报
  • ask1892221827 丨Lv 1
    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对方的情况确实已经构成违约/
    +1 2019-07-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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