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自己购买商品房收营业税合理吗?

     我朋友是苏州市地区买房的,此套房为我朋友朋友的第一套房,于2009年9月28日签订的买房协议,于2009年12月09日办的按揭,于2010年7月份才交付使用。由于当时开民商做促销,于是把首付降低至一成,我朋友只需交纳一成的首付房款,当时我朋友缴纳了1.3万元的房产证办理费用。2011年12月份,开发商要求我朋友要另外缴纳8千多元的房屋营业税,我朋友感到很迷茫,不知缴这钱是否合理,开发商一天一个电话催我朋友,不知怎么办,请求您的帮忙。  请问:开发商说需缴纳多增出的房价的营业税,也就是343000元-274646元=68354元。总共8千多元

    房价 按揭贷款 购房 营业税 举报

    提问者:摇曳漫步

    发布于2012-03-06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洪焱南 经纪人
    你朋友买的应该是一手房,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1 2012-03-10 举报
  • 徐莉莉 经纪人
    如果是一手房的话,客户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
    +1 2012-03-07 举报
  • 王修鹏 经纪人
    这个是 一手房,按理说是不应该交的,营业税应由开发商来交。具体的情况要看情况而定。如果买房前已经沟通好的。或者合同里写好的,那么你就应该替开发商交。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带上你的购房合同。
    +1 2012-03-0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