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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二手房交易问题恳请大家帮忙!多谢!多谢!

    我最近看上了一套2000年建的二手房,已谈好价格23万2,但他的房子是2004年11月4日才办出房产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如果现在交易的话要交5.55%的营业税,而且他所买的新房要到2006年5、6月份才能交工,因此我和他达成协议:今年年前我先付给他10万元,他住到2006年9月份搬出,等到2006年11月4日后再到房产局交易。10万元对我来讲不是小数,我担心会出问题,而且我听说这样有意规避营业税的话所签的合同有可能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和他签合同?怎样才能更好的约束他不会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小弟在这儿先多谢大家了!!!

    房屋管理局 新房 营业税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别小驴

    发布于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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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木美林 丨Lv 8
    我认为你们现在达成的协议只是购房意向,并没有完成买卖的交易过程,不能算有意规避营业税。你现在付给对方的10万元只能算是定金,只有你付完全部房款,对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你以后才算完成房屋买卖交易。 建议你们签订一份协议,将交款时间、方式(是否贷款)、交房时间、房产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细节在协议中明确列出,以免纠纷。 10万元的确不是小数目,既然还要这么久他才能交房,你可以和他协商首次付款少一些,另外建议你看好他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最好记下房产证的编号,到房管局查一下房主和他本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抵押纠纷。 以上是我的个人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1 2007-05-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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