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没收房票簿
公有住房,原承租人是我爷爷(死亡),我(孙女)向物业提交承租人死亡变更,变更为我,(同住人有我和我妈妈,还有我叔叔共3人)当时向物业提交了房票簿。经物业公司几次开会双方协商不一致(叔叔不同意更改为我)。物业调查后指定租赁更改为我,如叔叔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叔叔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后宣布撤回租赁更改为我(双方都有不对,维持原状)。目前承租人还是我爷爷的名字。但由于之前我把房票簿交给了物业用于办理更改租赁名,现在官司结束后,问物业取回,物业公司说因原承租人死亡,房票簿交给他们后就不给我了说要存档,说别家不走程序不没收,我家情况特殊走程序是要没收的。导致我现在房子没有房票簿,我没有任何凭证。我想问:1.对我将来房子要动迁,没有房票簿将来有没有影响。2.物业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没收房票簿,不予以归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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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943732391
发布于2018-12-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