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元月买了当时乡镇上一块盖了一层墙体但未封顶的地皮谈好的价
我在2016年元月买了当时乡镇上一块盖了一层墙体但未封顶的地皮谈好的价钱是20多万,有个中间人介绍的,钱是中间人收的并打了定金收条和银行转账记录,卖方也承认收钱,卖方当时是项目经理,开放商没钱走了,欠他钱,后来开放商回来说他买的便宜了产生了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付完钱后我在当年上半年盖好自建房三层,今年和开发商回来了因为和卖方有经济纠纷卖方败诉赔钱,现在他想让我承担这个损失,就以我税款和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为名让我在交钱,并让我和售楼部签署购房合同,只承认一楼和二楼三楼我属违章建筑,并按照每平100元标准支付一楼和二楼的所谓费用,法院前两天通知我明天去调解,我该怎么应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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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970614968
发布于2018-11-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