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买二手房因限贷调整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标注因贷款金额不足由买房补足,无力弥补,该怎么解决?

    本人在北京今年6月份定房,合同约定公积金贷款,贷120万;由于北京市政府9月中旬出台公积金政策原因导致公积金贷款金额最高60万,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定金交20万,协商无效,对方不给退换。原因:能不能把定金要回来?1、合同没有写限贷政策,只写限购政策导致可以退款。2、对方描述说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是唯一政策,你可以使用商业贷款或是自行筹集金额。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贷款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两者相差金额由买受人补齐。对方说合同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契约精神。请问一下那位房产法律高人帮解答一下,我该如何做?能要回来定金吗?依据什么? 北京市

    定金 购房 公积金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2836980567

    发布于2018-10-2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周毅 经纪人
    要不回来,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用商业贷款补齐。也多不了多少利息
    +122 2018-11-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