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几岁的时候已过继给养父母,并与养父母生活到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到初二读书期间我是否不用理会弟弟的要求?
您好,本人几岁的时候已过继给养父母,并与养父母生活到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到初二读书期间,由于养父年老多病,所以由A母提供生活费。读完初二,大概是1968年,本人就到工作了。1974年,由养母(养父已病逝)到市、区、街道办手续申请我回广州并入户,户口本也注明是养子,之后我就一直照顾养母到84年,直到养母住老人院,养母之后也病逝。最近亲生母亲生病(A已病逝),我的弟弟要求我回乡照顾亲母,但本人年纪已大,不方便B回乡居住,且本人从小过继给养父母,在乡中也已无任何资料,现弟弟提出两点要求,要不与他办理公证证明我放弃亲母的遗产,要不就要回乡分担赡养亲母的责任。我想咨询:1、请问我是否还有权继承亲母遗产?2、请问我是否有赡养亲母的责任?3、如我无意继承亲母遗产,也没有赡养亲母的责任,我是否不用理会弟弟的要求?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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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91571093
发布于2018-10-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