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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购买权转让时,买方明知有共有人还是签了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共有人不同意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这样买方构不构成善意取得?(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拆迁安置房购买权转让时,买方明知有共有人还是签了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共有人不同意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没有要求共有人签字,只是在合同中注明甲方共有人知情同意,这样买方构不构成善意取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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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502313996

    发布于2018-09-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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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2261231986 丨Lv 1
    你好,你说的情况,初步看不够成善意取得。
    +1 2018-09-06 举报
  • ask9430023182 丨Lv 1
    不构成。来我办公室教你怎么办。
    +1 2018-09-06 举报
  • ask6897420816 丨Lv 2
    你的合同都有矛盾,善意取得还得过户登记才行,估计你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所以不构成善意取得,但是你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
    +1 2018-09-06 举报
  • ask7816569679 丨Lv 1
    当然不构成善意取得
    +1 2018-09-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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