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卖方,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房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
您好, 我是卖方,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房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定金, 由房产中介公司账户保管, 合同约定三个月为期限,买方将剩余房款付清, 届时做房屋过户手续。 现在三个到期, 买方没有房款到位。 请问律师应该怎么处理? 中介方已开始书面催促, 三次后, 依然没有付清剩余房款的,定金归卖方。 合同中还规定,违约金, 请问违约金一定需要诉讼才能拿到吗? 如果在书面催促期间, 买方支付剩余房款, 但合同规定三个月之内支付清, 在这段时间内,滞纳金,应该怎么计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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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781364813
发布于2018-09-0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