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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是卖方,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房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

    您好, 我是卖方,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房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定金, 由房产中介公司账户保管, 合同约定三个月为期限,买方将剩余房款付清, 届时做房屋过户手续。 现在三个到期, 买方没有房款到位。 请问律师应该怎么处理? 中介方已开始书面催促, 三次后, 依然没有付清剩余房款的,定金归卖方。 合同中还规定,违约金, 请问违约金一定需要诉讼才能拿到吗? 如果在书面催促期间, 买方支付剩余房款, 但合同规定三个月之内支付清, 在这段时间内,滞纳金,应该怎么计算? 北京市

    定金 购房 房产 房屋过户

    提问者:ask3781364813

    发布于2018-09-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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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1832418204 丨Lv 1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
    +10 2018-09-06 北京市
  • ask9249697743 丨Lv 0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10 2018-09-06 北京市
  • 五角枫林 丨Lv 4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10 2018-09-06 北京市
  • D调de金滨 丨Lv 2
    合同如果约定清楚,就应当履行合同,,我廖律师稍后去电具体了解一下
    +10 2018-09-06 北京市
  • ask7158282762 丨Lv 1
    对方肯定不会主动给你违约金,你只有向法院起诉。
    +10 2018-09-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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