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款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再付,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支付,后面手续怎么办,(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买房子的当时五证不全,售楼人员说证在办理中,先交一部款,签定购房协议,余款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再付,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支付,交房时问售楼部人员,后面手续怎么办,他们说按协议办,后给售楼写下按协议付清余款,付不清停水停电,现在所用土地为国有单位集体土地,办不下证,签不了商品房合同,要我交清余款,不交款停水停电,现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共312户,我的协议和其它311户不一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清余款,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其它户没有),是售楼人员私下改动,他们不认,现让我交清余款,也不认土地出让金,他们违约,我没交,停水停电,房子装修完了,已经住进去半年多了,现无法居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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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781896636
发布于2018-08-23 北京市